5月29日,中国政府网发布消息显示,国务院日前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指出,节能降碳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举措。
在总体目标方面,《行动方案》指出,202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5%左右、3.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3.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8.9%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
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在“十四五”规划的最后两年,国务院出台这份文件非常有必要。当前,我国减碳降排还有比较大的空间,尤其在海上风电等方面潜力巨大。“与此同时也面临诸多挑战,‘十四五’规划中设立的能效目标、降碳强度等能不能达成,形势还是比较严峻。所以,文件的出台相当于给出了努力的方向和冲刺的目标。”
到2025年底,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约39%
《行动方案》提出,要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加快建设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合理有序开发海上风电,促进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开发利用。有序建设大型水电基地,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统筹推进氢能发展。到2025年底,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39%左右。
与此同时,《行动方案》还提到,要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加快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外送通道,提升跨省跨区输电能力。加快配电网改造,提升分布式新能源承载力。积极发展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大力发展微电网、虚拟电厂、车网互动等新技术新模式。
到2025年底,全国抽水蓄能、新型储能装机分别超过6200万千瓦、4000万千瓦;各地区需求响应能力一般应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3%~5%,年度最大用电负荷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区需求响应能力应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5%以上。
《行动方案》提出,要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科学合理确定新能源发展规模,在保证经济性前提下,资源条件较好地区的新能源利用率可降低至90%。“十四五”前三年节能降碳指标进度滞后地区要实行新上项目非化石能源消费承诺,“十四五”后两年新上高耗能项目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不得低于20%,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提高比例要求。加强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交易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2024年底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2022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突破11亿千瓦,首次超过煤电装机容量。煤电在发电装机总量中的比重下降至50%以下。
此前,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编著的《中国能源发展报告2023》显示,2022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达到54.1亿吨标准煤,同比增长2.9%。从能源消费结构来看,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稳步推进,2022年,全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7.5%,较上年提高了0.8个百分点。而石油和天然气这两种传统的化石能源消费,近20年来也首次出现了双降,分别下降了0.7和0.4个百分点。
“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是一个雄心勃勃的目标。”马军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近几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发展确实是非常快的,尤其是光伏部分,更是以超常规的速度向前发展。
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汽车购买限制
《行动方案》提出,要加强钢铁产能产量调控。严格落实钢铁产能置换,严禁以机械加工、铸造、铁合金等名义新增钢铁产能,严防“地条钢”产能死灰复燃。2024年继续实施粗钢产量调控。“十四五”前三年节能降碳指标完成进度滞后的地区,“十四五”后两年原则上不得新增钢铁产能。新建和改扩建钢铁冶炼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