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1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保隆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隆工贸”)、保隆(安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国保隆”)为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公司本次分别为保隆工贸、宁国保隆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3,500.00万元、人民币5,000.00万元;保隆工贸为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保隆工贸、宁国保隆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人民币98,033.46万元、人民币39,65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保隆工贸实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为人民币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83,051.43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13.2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83,051.43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113.29%,无逾期担保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公司全资子公司保隆工贸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杭州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保隆工贸提供不超过3,5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保隆工贸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以下简称“上海农商银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上海农商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保隆工贸提供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全资子公司保隆工贸同上海农商银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上海农商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保隆工贸提供不超过4,0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公司全资子公司保隆工贸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浙商银行签署了《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公司为保隆工贸提供不超过15,0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国保隆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以下简称“邮政储蓄银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邮政储蓄银行签署了《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公司为宁国保隆提供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公司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全资子公司保隆工贸与民生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保隆工贸为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