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村居民来说,将有越来越多理由选择新能源汽车。
今年以来,新能源汽车下乡政策暖风频吹。
年初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
5月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包括了11条具体举措。
总体上,我国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总保有量相对较低。当下,新能源汽车驶入我国农村地区还面临三道“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经济实用车型供给不足、销售服务能力不足。此次印发的实施意见正是锚定破除这三道“坎”,进一步为新能源汽车下乡铺平道路。
新能源汽车下乡,三“下”很重要。让我们从三位新能源汽车车主的经历说起。
01
充电桩要下乡
“这里竟然有充电桩,简直太方便了!”在贵州阿妹戚托小镇游玩的甘肃游客谭先生说,没想到在乡镇给新能源车充电如此方便。截至目前,贵州省1145个乡镇中,已有985个乡镇建设了充电设施,覆盖率86%,大大缓解了谭先生等新能源汽车车主的“充电焦虑”。
可见,新能源汽车下乡,充电桩要先行。
当前,我国已建成包括521万台充电桩在内的,世界上数量最多、辐射面积最大、服务车辆最全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但农村地区充电设施不足问题突出,成为制约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堵点”“痛点”。
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实施意见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模式等三方面给出了思路,总结起来,就是“有人建、有人管、能持续”。
“有人建”,在建设环节,重点在公共充电设施与社区充电设施上发力。一方面,加快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优先在县乡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场站)、公路沿线服务区(站)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设施,并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延伸。
同时,加快推进农村既有居住社区因地制宜开展充电设施建设条件改造,落实新建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持续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共享。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意见提出“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适度超前”四个字十分重要。实施意见在规划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时,也特别强调了是在“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这将有助于避免出现浪费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