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288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公告如下:
一、关于广东威玛新材料业务经营情况
问题1.关于新材料业务经营情况。2021年,公司通过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广东威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威玛)布局新材料业务,主营锂电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并于2021年下半年投产。年报显示,公司2022年新材料业务营业收入为8.49亿元,同比大幅增长218.21%,并首次超过汽车配件业务营业收入;毛利率为6.62%,较上年减少9.54个百分点。广东威玛2022年净利润为-376.66万元,较上年由盈转亏。请公司:(1)结合新材料业务的产品价格、销量、成本构成及价格、期间费用等变化情况,分析广东威玛2022年增收不增利的具体原因,说明公司经营新材料业务是否具有可持续性,以及公司的应对措施;(2)结合新材料业务行业趋势、相关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新材料业务毛利率大幅减少、净利润由盈转亏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趋势、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若存在差异,请说明原因;(3)结合广东威玛在相关业务中承担的责任,说明具体收入核算方法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