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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印发新能源汽车发展实施意见 目标到2025年产业规模突破1500亿元

   2023-03-17 证券时报e公司63630
导读

近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成都市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并部署了12项重点任务及一揽子配套政策措施,将于4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意见》还明确了主要目标,即到2025年,成都市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力

 

近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成都市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并部署了12项重点任务及一揽子配套政策措施,将于4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上述《意见》还明确了主要目标,即到2025年,成都市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产业规模突破1500亿元,产量达到25万辆,产业整零比提高至1∶1,整车产能利用率、企业本地配套率分别提升至70%、50%以上。同时,成都力争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80万辆,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比例达到80%;建成各类充换电站3000座、充电桩16万个。


探索组建本地大型汽车集团


《意见》指出,首先要提升创新研发能力。引导支持整车企业开展纯电、氢燃料电池整车集成技术创新,鼓励引导整车企业与国内国际相关领域优势企业合作研制新能源汽车。


其次,扩大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意见》鼓励引导成都市整车企业紧跟市场趋势,调整产品结构,导入高性能整车平台,推出若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车型,充分利用现有产能扩大新能源汽车生产比例,提升产能利用率,扩大产销规模和市场占有率。


值得关注的是,成都支持具有较强资金实力、技术创新和经营管理能力的优势整车企业,在本市投资建设新能源整车项目。同时,成都将强化国有平台公司战略投入,探索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投资等方式组建本地大型汽车集团。鼓励支持产业联盟组织整车、动力电池、智能系统、充换电装备、运营、金融等单位制定细分领域车辆选型、换电模式应用等团体标准。


成都将给予新能源车型产销奖励,对整车企业研发或导入新能源车型(含二类底盘)并投产上市实现销售的,综合考虑车价、车型、产值和销量,给予单个车型最高5000万元的产销奖励,以单个车型上年产销量为基数计算次年奖励金额(重点领域除外)。车辆生产企业所在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可按照1∶1的比例制定配套奖励政策。


若要扩大产销规模,那自然要促进产业稳链补链强链。《意见》要求,围绕产业链薄弱和核心器件缺失环节,大力实施稳链补链强链行动。鼓励支持产业联盟建立零部件推荐对接机制,鼓励企业就近采购使用零部件。到2025年,推动公共领域电动化车辆本地配套率达到70%,带动产业整体配套率大幅提升。当然,成都也会给予稳链补链强链奖励,奖金从100万元~300万元不等。


推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


在新能源汽车应用领域,成都市全力进行扶持,推进执法执勤和公务用车电动化。


《意见》要求,全市新增和更新的执法执勤用车,新能源汽车(含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有适配车型的全部采购新能源汽车。全市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含国有控股企业)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有适配车型的全部采购新能源汽车(特殊用途车辆除外),公务出行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在公共领域,成都也将推动车辆全面电动化,《意见》要求全市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网约车、共享汽车、小型自动挡驾考驾培车、环卫车、城市物流配送车原则上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或氢燃料电池汽车)。


《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巡游出租车、共享汽车、小型自动挡驾考车电动化比例达100%,公交车、城市物流配送车、小型自动挡驾培车、环卫车电动化比例分别达到90%、80%、70%、60%,纯电动网约车保有量达到9万辆,三环路以内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使用比例达到100%,成都绕城高速以内城市冷链物流配送车和建筑垃圾运输车电动化比例达到100%。


与之同时,成都将大力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贯彻执行延续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持续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抱团让利;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成都打造新能源汽车直销平台,推进重点领域市属国资运营主体与产业园区合作,在绿道、机场、轨道交通、车站等展示平台设立企业和产品形象展示窗口、消费体验场景。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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