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①:廊坊中院金融纠纷化解中心工作人员诉前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图②:保定中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集约中心工作人员开展日常工作。
图③:东光法院信访工作人员运用微信视频接访平台开展视频接访工作。
图④:清河法院在王官庄法庭成立汽车零部件纠纷化解中心。
图⑤:裕华区法院法官工作站金牌调解员魏胜军(右)调解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资料图片
近年来,河北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持续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多元共治、深化诉源治理,为人民群众提供多途径、高效率的纠纷解决方案,矛盾纠纷化解成效显著,一站式建设质效持续向好,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全链条联调丰富群众解纷“菜单库”
“要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为群众提供便捷快捷、诉非衔接、线上线下联动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2022年3月31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强调。
据了解,河北高院与12家省直单位建立了“总对总”多元解纷和诉调对接机制,丰富群众解决纠纷的“菜单库”,充分发挥社会多元主体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今年以来,“总对总”合作单位已参与诉前调解纠纷6.2万余件,行业化、专业性调解质效逐渐凸显。
这个做法也在全省各地法院推开。河北高院立案庭庭长冯永军介绍:“省高院印发通知,推动全省各中基层法院积极对接同级合作单位,加快推进‘总对总’‘分对分’‘点对点’多元解纷格局形成。”
多部门“合力办事”的多元解纷机制工作效果,在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尤为突出。“雄安发展过程中,涉及征迁安置、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任务复杂艰巨,这对法院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雄安中院立案庭负责人郭敏介绍。
2020年3月,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雄安中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和多个雄安新区行政部门与雄安新区三县政法委共同组成雄安新区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并在雄安中院及安新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雄安新区三县行政案件)设立了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作为日常调处纠纷的职能机构,制定推出一系列制度文件,规范中心运行。两年多以来,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先后组织多部门案件协调会、听证会十余次,走访新区和各县有关单位30余次,顺利在诉前阶段化解了一系列重大行政诉讼案件。
在保定市唐县,则形成了富有地域特色的“1+N”调解网络模式。据唐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吕建军介绍,这个模式在现有7个中心法庭的基础上,综合考量多方因素,由一个中心法庭管辖1至6个乡镇,辖区内基层法庭的案件调解、人员管理工作由中心法庭统筹安排。唐县法院吸纳了有群众基础的乡贤、了解社情民情的离退休干部等人员,经过培训,组建了一支由20名特邀调解员构成的专业队伍,划分分包区域,分工负责,实现345个行政村调解员全覆盖。
在廊坊,法院则将重点放在矛盾纠纷复杂多样并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金融领域。“我们与市司法局配合,指导银行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培训、考试遴选等方式储备了170名人民调解员,还委托人民银行廊坊中心支行设立了优秀金融法务人才库,形成金融纠纷诉前调解的优势力量。”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大壮介绍。
廊坊中院与人民银行廊坊中心支行、廊坊银保监分局等部门紧密协作,在河北省率先成立银行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法院建成首家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创立“1+1”金融纠纷案件多元化解模式,筑起“成案前”“成诉前”两道化解防线。截至2022年11月底,银保纠纷调委会共计接到银行保险纠纷咨询806件,调解成功537件,调解金额9838.19万元;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累计完成借款、保险、票据等纠纷诉前调解878件,调解金额达12.6亿元。与之相应,廊坊市两级法院一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银行卡纠纷案件同比下降13.6%,一审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同比下降38.4%,案件源头治理初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