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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13 证券时报网2270
导读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为旷达饰件的母公司,属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的担保。 7、主要财务数据(合并): 单位:人民币元 ■ 四、担保具体事项 ■ 五、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解决公司及子、孙公司的投资、发展资金,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2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为旷达饰件的母公司,属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的担保。


  7、主要财务数据(合并):


  单位:人民币元


  ■


  四、担保具体事项


  ■


  五、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解决公司及子、孙公司的投资、发展资金,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2、本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3、提供反担保情况:无。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及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的担保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旷达饰件等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旷达饰件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公司上述担保行为没有违反证监会及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孙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238,0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49%,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子、孙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对外部公司的担保为0万元。


  本公司和子、孙公司没有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没有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已于2022年4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全面地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于2022年4月19日(周二)下午15:00一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1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沈介良先生、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吴凯先生、公司董事兼副总裁王守波先生、公司董事兼财务负责人陈乐乐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陈艳女士、独立董事王兵先生。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敬请广大投资者通过全景网系统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便于公司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提升此次业绩说明会的针对性。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自聘请致同所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了独立审计,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


  公司拟续聘致同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聘任期限为一年。关于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5)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6)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7)截至2021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其中合伙人204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8)致同所 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79亿元;2020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222.36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 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 分1次。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淑云: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小娃: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玉薇: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2、诚信记录:刘淑云、朱小娃、周玉薇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 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本期审计费用132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3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0万元。审计费用较上期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完成2021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2年4月)于2022年4月1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经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同时,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的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等关联方购销货物及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企业租赁公寓及办公楼,根据上述会议审议情况,公司及子、孙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如下: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度执行中,没有超出预计发生总额。其中江苏良骅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因其自身原因无法供货导致与预计金额差异较大。因公司座套业务收缩调整及竞价等原因,对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调整供货份额,因此交易金额差异也较大。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沈介良、龚旭东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因交易价格随市场情况变动,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因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曹家路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4月18日


  法定代表人:黄署亭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针织面布、针织底布制造、加工,纺织品织造


  与公司关联关系: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周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介良的妻妹之女。


  2、江苏良骅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3月15日


  法定代表人:尹明良


  主营业务:交通车辆内饰件的研发与制造


  与公司关联关系:江苏良骅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尹明良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介良的胞弟。


  3、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342省道新康段5号


  注册资本:3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3月2日


  法定代表人:龚旭明


  主营业务:汽车配件销售及汽车内饰件制造。


  与公司关联关系: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龚旭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介良配偶之外甥暨公司董事龚旭东之兄弟。


  4、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


  注册资本:6,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4月8日


  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主营业务:塑料制品贸易业务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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