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5日在德阳兰菱港宏(捷豹路虎4s店)购得路虎牌汽车一辆,后按销售商意见购车后到4s店全车检测一次,未发现问题。因对4s服务不认可,于2020年3月26日在途虎庐山路店进行汽车首次保养发现怀疑“曲轴后油封漏油”,遂当日到4s店检测,认为是“装配油残留”,给予去油处理,并拒绝提供检测结论,要求3个月后复检,3月后到店复检结果“装备油残留,不是曲轴后油封漏油”,再次拒绝出具检测结论。出于对4s水平的检测质疑,车主于2021年7月18日再次到店要求检测,结果证明“曲轴后油封漏油”,出具检测结论。因属于汽车“三包”范畴,车主要求销售方免费维修更换配件,然而销售方(德阳兰菱港宏)以未在其4s店保养为由,故意刁难车主,拒绝“三包”。车主认为:1、汽车销售不到一年即产生的质量问题属于国家汽车“三包”范畴,厂家及销售方有责任无偿维修并保证维修效果。2、“曲轴后油封漏油”与汽车保养并无直接联系。3、车主有权利选择汽车保养机构。4、本车型存在严重缺陷。5、4S店多次不重视客户意见,检测但不出具书面结论,为纠纷产生隐患。故投诉德阳南菱港宏公司、奇瑞捷豹路虎公司、德阳南菱港宏公司售后接待人员。






